一、学校全称:阜阳师范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五、学校概况;
学校创办于1956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获批设立阜阳师范学院,2009年增列为国家级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启动研究生培养。2019年,获批为安徽省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6月,更名为阜阳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484人,占地114.3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5.15万平方米。学校设置16个教学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拥有6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理学、管理学、工学、医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学术型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点5个,涵盖21个二级学科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
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93%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博士占比34.1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12人,其中正教授127人;拥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安徽省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全国优秀教师、宝钢优秀教师、安徽省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等共计86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29人。聘请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刘德培院士,中国科学院陈国良院士、方维海院士等兼职教师109人。
六、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三年制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七、招生专业和计划
注:1.招生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各专业学费最终按2020年省物价部门核准执行。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报名办法及准考证领取
参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本科对口招生考试报名。
(一)报名
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6:00
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本科高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二)审核
1.5月18日—20日,应届毕业生提交三年制中职学籍证明,将证明材料(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扫描成图片(jpg或jpeg图片格式)后上传至我校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http://210.45.32.125:8018/,下同)。应届毕业生也可委托毕业院校在上述时间内为报考我校的考生统一出具《XX职业中学2020年具有三年制中职学籍考生证明》和《XX职业中学2020年具有三年制中职学籍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并将证明材料(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5834084@qq.com,并至电0558-2596225确认收到。
2. 5月18日—20日,往届毕业生须将本人中职毕业证(内页)、学籍表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并扫描成图片(jpg或jpeg图片格式)后上传至我校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
(三)缴费
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交纳120元报名考试费。考生须于5月21日—5月23日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后,方为报名成功,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无法参加考试。具体缴费操作流程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6月3日—6月5日,考生登录我校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注:阜阳师范大学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操作说明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考试
(一)对口招生实行“知识+技能”选拔方式,总分750分。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理论测试,总分为500分。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专业理论测试满分200分;
技能测试部分:总分为250分,技能测试150分及以上合格,150分以下不合格。
对口招生考生文化课合格者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
(二)考试内容依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2020版)》。
(三)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测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31日上午。
专业理论测试及技能测试均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考试时间为6月6日上午9:00开始测试专业理论,下午开始测试专业技能,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十一、查分
考生可于6月11日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在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或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截止日期前传真至阜阳师范大学招生办(0558-2596225),由我校汇总核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具体成绩公布及查分截止日期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二、录取
(一)录取原则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划定合格分数线。
文化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合格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技能测试、文化课成绩。
6月16日开始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符合免试录取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20年阜阳师范大学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截止日期前通过我校对口招生报名系统提交我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审核通过结果,免试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到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综合楼1411室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直接录取。如考生未通过面试,还可继续参加6月6日开始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8月中下旬与秋季普本招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二)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十三、鼓励政策
严格按照《2020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皖教秘职成〔2019〕74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一)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二)获得由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鼓励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20年阜阳师范大学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将加分(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5月20日—5月22日,进入我校2020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用身份证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考生号后六位)直接登录系统,将申请材料扫描成图片(.jpg或.jpeg图片格式)后逐一上传至系统中,我校进行加分(免试)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5月27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加分(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加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6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间将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到正行楼1407室。
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加分(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到我校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四、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五、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秘书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动物科学专业为39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六、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0558-2596225(兼传真)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1407办公室
邮编:236037
十七、举报方式
我校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558-2596174;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八、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九、其他须知:
1.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为准。
2.考生填报的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和鼓励政策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十、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2020年对口招生考试学籍证明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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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0年阜阳师范大学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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