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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各二级关工委:

2023年是阜阳师范大学关工委成立3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宣传典型,推进工作。根据校关工委工作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关工委评选表扬一批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阜阳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2.阜阳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3.阜阳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

二、评选办法

1.由校关工委办公室组织从二级关工委中评选阜阳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2.关工委成员单位、二级关工委常务主任、关工委委员和历任关工委干部由关工委办公室组织评选阜阳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3.突出贡献奖由关工委办公室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组织老同志学习贯彻上级关工委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工委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切加强关工委工作的组织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有一支政治思想素质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关工委工作队伍。

3.主动为老同志开展活动搭建平台,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和办公条件,经常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育人成效显著,“五老”主体地位突出、作用发挥明显。

(二)先进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工委的指示精神,积极完成学校关工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坚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突出。

3.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1年以上,截止日期至2023928日。

(三)突出贡献奖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多年从事关工委工作,担任或曾经担任过校级关工委主要领导职务,并在组织领导关工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同志。

四、评选工作要求

关工委办公室组织评选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关工委办公室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关工委作出表彰奖励决定。

表彰奖励

在关工委30周年庆上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阜阳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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