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专题学习《阜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10-17    浏览次数:

2021年10月15日下午,阜阳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召开学生工作会议,集中学习校学〔2021〕28号《阜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试行)》。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马健主持,全体辅导员参加会议。

会上,马健介绍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当前,阜阳师范大学正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紧抓“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办法。随后,他带领辅导员逐条学习,并分别从总则、类型、适用、权限及程序、解除、更正和撤销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解读。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马健援引我院近期学生工作的典型案例阐释相关条例,使与会者对处分规则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切身的感受。此外,他还提醒辅导员,要特别留意《办法》新增与变动的内容,在新版办法中,“网络刷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行为已纳入违纪处分的范围,这些都是结合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我们做出的适时的回应。

最后,马健总结到,处分也是学生管理的方法之一,其目的是为了警示同学不再重蹈覆辙,防患于未然。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而适当的处分,也是对学生的一种保护和关爱。马健要求辅导员首先自己熟读、学会、弄通《办法》,然后召开主题班会,宣传《办法》,让每一位同学都了解,并以此来规范和指导自身的行为。(撰稿:王洪刚 图片:刘静  学院审核:马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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