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化学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调剂复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0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我院一志愿考生及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录取情况,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现将可接收调剂报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计划信息

我院接受调剂计划共 3 人,按专业分配调剂名额,具体如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调剂计划数

备注

1

070303

有机化学

全日制

2

按化学一级学科调剂

2

070304

物理化学

全日制

1

二、调剂符合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研招网第2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1018:0041108:00,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考生调剂注意事项

1.考生第一志愿所报考学校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将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登录调剂系统在通知的规定时间(12小时内)进行确认,并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逾期视为放弃。请调剂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具体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如: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安排等事项,请调剂考生关注我院网页公布。

4.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收到我校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后,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录取,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5.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应准确、真实,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录取资格。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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