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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7年度校级教研项目结题验收和省级教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09-02-24 15:35:09 来源:阜阳师范学院质量工程网 浏览:

   

教字〔2009〕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名单的通知》(教秘高〔2006〕62号)和我校《关于公布2007年度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院教字〔2006〕2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07年度校级教研项目结题验收和省级教研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研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总结,填写《阜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整理项目研究成果。

2.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专家不少于3人)进行成果鉴定后,将“专家鉴定意见表”连同结题成果材料一并于2009年3月25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学校根据项目性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二)结题验收主要指标

申请结题验收的教研项目应达到以下主要指标:

1.完成了“项目申请书”和“中期检查表”中所定计划与目标。

2.研究成果中具有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可参照下列标准:

(1)在省级及其以上公开刊物、报纸或论文集中发表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且与项目主题相关的教研论文。

(2)与项目主题相关且公开出版的专著,或尚未出版但编撰成册已在教学实践中得以应用的辅导材料。

(3)在学校、省或国家学术会议上宣读的,与项目主题相关并获得肯定性评价的交流文章(有证明材料)。

(4)在当前教学实践中得以应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课件、教改方案等(有应用及取得成效的证明材料)。

(三)验收等级及奖励

教研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等级实行专家一票确立制。课题验收获得“优秀”等级的,学校对项目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省级教研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组织课题组自查,对照项目申请时的计划、任务和目标,填写《阜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整理阶段研究成果。中期检查表和阶段成果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09年3月25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2.学校组织专家通过查看中期检查表和阶段成果、听取负责人汇报等形式进行全面检查。

3.检查结束后,学校公布检查结果。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负责人是否按《项目申请书》计划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包括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内容以及相关研究人员的参与度)。

2.项目研究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评估项目的下一阶段研究工作是否可行。

4.审核经费的支出是否合理。

三、其他说明

《阜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专家组鉴定意见表》、《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阜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等表格,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望项目所在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题和检查,并积极做好成果鉴定及材料上报工作。

附件:1.2007年度校级教研项目(待结题)一览表

2.2007年度省级教研项目(待检查)一览表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附件 待结题待检查项目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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