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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培育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2-03 08:19:44 来源:阜阳师范大学教务处 浏览:

   

关于开展2020年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培育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阜阳师范大学各二级学院,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推动高师教育与基础教育深度融合、协同改革、互动发展,经研究决定,阜阳师范大学与阜阳市教育局2020年继续联合开展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培育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本年度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培育专项,资助类别包括“院校合作协同育人专项”和“教师合作研究专项”两类。

(二)申报采用双主持人制。每位申报人作为主持人申报不得超出1项。承担以往该类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得再申报(申报“院校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者不受此限制)。主持人应符合下列申报条件1或2。

1.申报“院校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者,须由阜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业所在学院的教师与教育实习基地学校(承担过阜阳师范大学教育实习任务的学校,下同)的单位负责人共同牵头申报。

2.申报“教师合作研究专项”者,须由阜阳师范大学教师与教育实习基地学校的指导教师共同主持申报。阜阳师范大学教师和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阜阳师范大学教师,原则上应承担过教师教育专业教学任务(优先考虑在教育实习基地学校挂职锻炼的教师)、指导过教育实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教育实习基地学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中教一级(小教高级或中职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即将产出的成果条件。立项旨在培育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将重点审查“即将产出的成果”情况。申报者须提交即将产出的成果材料(以下1、2、3至少要符合1项):

1.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全文:已撰写完成且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若有录用通知的,刊发时间节点应在2020年12月1日(含)之后。

2.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全文:要求未公开发表。

3.已实施的教改方案实践总结报告:要求有实施证明材料,但未公开发表。

二、选题范围

申报资助的选题要紧紧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突出针对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选题应重点关注和研究阜阳师范大学、阜阳市以及皖西北地区当前高师教育、基础教育改革方面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可结合自身的专业方向和工作实际选择与基础教育相关的选题。

三、资助数量

本年度拟遴选1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按拟立项数的40%确定。为鼓励申报院校协同育人专项,对于符合申报条件者,将列入重点项目评审。本次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符合安徽省教学研究项目、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规定的,可参与今后相应高级别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四、评审程序

(一)项目初审

项目主持人双方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职称、论文、获奖等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阜阳师范大学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汇总审核,并在阜阳师范大学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中确认推荐上报名单。

(二)专家评审

阜阳师范大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联合市教育局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实习基地分布、以往基础教育立项及检查验收等情况进行立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名单。

五、相关要求

1.本次立项的项目级别为市级教学研究项目,列入阜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统一管理。研究经费由阜阳师范大学统一提供资助,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10000元/项,一般项目5000元/项。

2.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三年(不超出三年)。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执行阜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管理文件,详见阜阳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专栏。

3.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培育专项资助申请书》(见附件),并由阜阳师范大学项目主持人将电子版上传至申报系统。请务必在2020年12月1日后通过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网站(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71)提交相应的申报书电子版(须匿名),申报系统关闭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下午6:00。注意单位签章页,须在上传前扫描合并入申报书电子版。

4.各教师教育专业所在学院项目管理员务必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中项目推荐工作。本次不受理个人名义报送的纸质材料。

5.项目申报咨询及材料报送联系阜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联系电话:2596221。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培育专项资助申请书+(匿名表).doc

阜阳师范大学 阜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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