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经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请认真学习贯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附件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答记者问
附件3:《学位法》百问百答
附件4:学位条例、学位法细化差异比较
附件5:《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
教 务 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