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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 支部学习网络行为规范

    信息来源:阜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18-10-31

    为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增强行动自觉,10月31日下午,支部在清河校区行政楼四楼党员活动室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员干部使用微信、QQ、微博等社交软件“十不准、十严禁”行为规范。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及学院两名党外人士参加学习会。学习会由支部组织委员卞会泉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以及学校相关文件,并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研讨。
    会上,支部党员王学良同志作了学习《党员干部使用微信、QQ、微博等社交软件“十不准、十严禁”行为规范》的心得体会。规范明确要求党员干部不准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在微信、QQ、微博中发表或转发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言论、图片、视频等;不准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严禁为吸引眼球、引起关注而在微信、QQ、微博中制造、传播假新闻、假消息,扩散传播小道消息制造紧张空气;严禁违规利用微信、QQ、微博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的商业推销、推广活动等网络行为规范。
    支部书记梁家贵同志在总结会议时强调,全体同志务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践行“两个维护”、“四个意识”,持续规范网络行为,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上还就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师生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等工作作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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