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党支部在清河校区行政楼四楼党员活动室举行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体人员参加。
202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021年1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公布。这是继2004年条例修订以来,党中央再一次对该条例作出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52条。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承和坚持2004年条例仍然适用的规定基础上,修订后的条例以完善为着力点,对党员权利具体有哪些、怎样行使权利、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等进行了规定。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并进行了交流研讨,一致认为,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好、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会上还传达学习1月5日上午举行的2021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第1次集中学习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