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系统强化学前教育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就2020级学前教育学生专业综合实践达标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0级学前教育专业全体学生。
二、时间安排
实施时间段为2023年6月5日。
三、工作要求
1.根据《专业综合实践达标标准和考核方案》,制定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达标考核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专业综合实践达标考核工作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参与班级、活动地点、考核方式等,经学院审核后实施,并在5月29日之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学院备案。
2.专业综合实践达标是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教研室应认真组织实施,要及时完成成绩评定、录入和学分记载,相关过程管理材料请留存备查。考核结束后应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将工作总结(含活动图片)提交学院(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有关说明
1.校内外专家通过担任评委,匿名打分,取平均分。
2.相关工作联系人:梁艳;联系电话:18255810203。
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