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组织、领导本教研室全体成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升专业素养,端正教育思想,钻研教学业务,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条 组织制订和实施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实验指导书和教学参考书;
第三条 组织制订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明确各专业各年级相关课程的教学要求,合理安排好本教研室承担的教学任务和活动,做好学期和年度教研室工作总结。
第四条 抓好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讲授、辅导、实验、实习、作业批改以及毕业论文指导、教育实习等教学环节,组织教学研究、相互听课、观摩教学等教学活动,组织落实试卷库或试题库的建设,组织安排考试阅卷、成绩评定及教学质量分析工作。
第五条 组织制定本学科相关课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课程建设和教研立项推荐工作。
第六条 组织制定本教研室教师进修计划,在所属教学单位的部署下,积极推荐和引进人才,做好本教研室教师考核工作;
第七条 负责教师教学档案的建立,包括每位教师承担教学的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学时、作业批改、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教学研究论文与教学成果等获奖情况,教学事故及处理结果等。
第八条 负责教研室教学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制度并完整保存教学资料。
第九条 负责教研室学术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会,鼓励并组织教师申报和参与各种课题研究。
第十条 负责基层教研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双基”标准化建设,争创示范基层教研组织,组织教研室教师常态化开展各类教研活动,组织全体教师提升信息化环境下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十一条 认真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本职责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