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文件精神,定于2020年6月至11月举办以“我敢闯、我会创”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此,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校内选拔赛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研究生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共同主办,安徽省五十六钡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协办。
学校设立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成员的校内选拔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
学校邀请企业代表、投资人、校友和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指导和评审工作。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我校参赛项目主要参加高教主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商业组),各参赛项目需根据参赛条件选择一个赛道的一个组别报名参赛。校赛请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要求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5人(含团队负责人),指导教师1-2人。跨学院团队按队长所在学院负责申报。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新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一)主赛道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5人(含团队负责人),指导教师1-2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6)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校赛总体要求
(一)名额分配:为做好大赛组织工作,扩大竞赛参与面,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本科生、研究生)30%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相关学院和部门要充分落实好参赛工作目标,按照分配指标任务完成项目申报,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不少于应报项目数量的10%,整体多报不限。
单位名称 |
项目数 |
单位名称 |
项目数 |
文学院 |
50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5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50 |
商学院 |
80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80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20 |
外国语学院 |
30 |
音乐舞蹈学院 |
20 |
政法学院 |
20 |
体育学院 |
30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50 |
教育学院 |
20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30 |
经济学院 |
80 |
美术学院 |
20 |
|
|
合计 |
630 |
(二)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
(三)报名材料提交
所有参赛队伍都要符合参赛赛道的要求且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各学院需提交“互联网+”大赛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以及所有参赛队伍的项目策划书(电子版)和路演PPT。每个团队的项目策划书和路演PPT请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并以“参赛赛道(主赛道/红旅赛道二选一)+组别(根据参赛赛道的组别进行选择)+项目名称”进行命名。报名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的团队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的汇总请于7月10日前由学院负责人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李澜,联系电话:0558-2596671,电子邮箱2215955894@qq.com。
四、校赛赛程安排
(一)院级初赛
1.7月10号前,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提交报名汇总表、项目策划书、项目汇报PPT电子版至教务处实践科,并通知各团队在线报名,注册项目。
2.7月15日前,经教务处审核,向各学院反馈已经在线注册的实际项目数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后台的实际报名数量由各学院推荐入选校赛的项目。
3. 7月25日前,各学院完成院级评审,根据比例推荐入围校赛的名单,将金银铜奖的项目排名名单反馈教务处,铜奖直接根据学院排名进行认定。
(二)校级复赛
7月30日前,组织专家根据学院推荐的校级金银奖进行项目评审,公布进入校级总决赛的项目名单。
(三)校级决赛
8月10日前拟完成决赛,学校根据团队最后得分对校级金奖项目进行排名,结合省赛各参赛组别分配的名额,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安徽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时间与安排根据比赛进程另行通知。
五、校赛推荐比例
我校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并在后台注册的参赛作品按照50%的基数设校级奖项,其中金奖(10%)、银奖(15%)、铜奖(25%)。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没有在后台注册的参赛作品减少进入校赛的名额,具体请参照以下标准。
1.完成项目策划书分配名额的学院按照实际后台注册的数量推荐金奖(10%)、银奖(15%)、铜奖(25%)。未完成项目策划书分配名额的学院按照实际后台注册的数量推荐金奖(5%)、银奖(10%)、铜奖(15%)。
2.在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省级金奖的学院本次推荐根据后台实际注册项目数量校级金奖比例增加5%。
3.在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校级优秀组织奖的学院本次推荐根据后台实际注册项目数量校级金奖比例增加5%。
4.报名高教主赛道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符合报名条件且注册成功的实践组项目直接晋级校级金奖,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1.学生奖励:对于代表学校参赛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项的团队,学校除按规定给予竞赛奖励外,将择优推荐下一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予以资助;学生在省赛及国赛中获奖成绩可按一定比例冲抵创新创业课程学分或通识教育课程学分。荣获国家级奖项成绩的可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多元化办法冲抵项目组成员毕业论文(设计)学分。
2.教师奖励:根据校赛中教师指导队伍数量、项目获奖数量积分排名综合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团队项目和指导教师,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特等、一等和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
3.优秀组织奖:学校根据本次比赛中官网注册参赛项数和获奖队积分排名综合评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见附件3)。
七、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目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最重视、规格最高的大学生赛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深刻变革,形成创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和检验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本次大赛新形势、新要求和新变化,积极动员本科生、研究生和具有竞赛指导经验、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投身到“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培育一定数量的高质量项目,实现我校在省赛、国赛成绩上的新突破,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积极动员、全面发动。各学院、各相关单位要将“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师生共创,带领学生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
3.不断创新、精心组织。各学院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赛事组织、协调和实施参赛事项,扩大参赛规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创新形式,利用网络连线和直播等形式组织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赛项目可依托教师科研项目、横向合作课题、师生发明专利、实验室优秀项目,调研地方优势产业和成果;依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大学生社会实践和脱贫攻坚等活动,引导学生了解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现实需求,扎实推进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和扶贫开发,进一步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和应用。同时,各学院要充分挖据潜力,全面开展校友创业情况摸排,安排经验丰富、能力强的教师指导,尽最大可能为参赛学生创造竞赛条件,组织好近五届已创业的毕业生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的比赛。
八、联系方式
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大赛开通交流 QQ 群:427154761,请各学院安排大赛负责人和参赛学生实名加入,大赛重要通知及文件会在群中发布。
大赛其他未尽事项,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请各学院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和QQ群通知。
阜阳师范大学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