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第一轮巡察公告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7日,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第二巡察组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深入检查二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校党委重要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以及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
1.信访接待窗口:学校正行楼809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8-2595166预约;
2.邮政信箱: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
3.意见信箱:西湖校区理科综合教学楼二楼电梯入口处;
4.电子信箱:dwxcbxcxf1@fynu.edu.cn;
5.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8-2595166,手机:19556864728(只接收短信)。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邮政信箱: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
3.意见信箱:西湖校区正行楼九楼电梯入口处;
4.电子信箱:dwxcbxcxf2@fynu.edu.cn;
5.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8-2595166,手机:19556864758(只接收短信)。
受理来电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第一轮巡察
第一巡察组 第二巡察组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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