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13〕81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队伍建设的意见》([2008]5号文件)和《阜阳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准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更好适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模块化教学改革需求,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进一步充实《基础》课模块化教学队伍,拟吸纳部分老师承担第三和第四阶段教学任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入范围和对象
阜阳师范学院在编在岗教师、从事学生工作的专兼职辅导员、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书记、副书记等。
二、准入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准入资格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4.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者相近学科背景(其他专业需要有一年以上的思政课培训经历)。
四、准入名额
共需要《基础》课教师6名(其中第四阶段3-4名,法学专业毕业或者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的教师),并在申请表中注明所选阶段。
五、准入程序和考核
1.报名时间
请申报人员从思政部网页下载填写《2013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准入资格审查表》,电子版发送至zyz71@163.com。并于2013年12月18日前把纸质版连同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交送综合楼1327思政部办公室朱宗友处。
2.资格审核
思政部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范围及时间
《基础》课基本教学内容加各自方向的题目,共五大题,即3+2模式。例如:从事第四阶段法律部分教学的教师,可以不作答另两道问题,反之亦然。考试时间为12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是12月28日,采取无生授课方式,时间在15分钟以内。
5.成绩评定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 50%,加权进行汇总,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入选名单并于2013年12月30日在思政部网站公示。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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