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在学生申请、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经2019年9月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2016级视觉传达专业1班刘旭昭、2016级美术学2班秦若天同学参加2019年学校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公示期为2019年9月19日至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电话:2596269, 2596084。
美术学院
20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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