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2021〕59号文件《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美术学院在各班级贫困生认定的基础上,经个人申请、党政联系会议审议,审核通过我院2021级新生临时生活补助推荐名单,具体情况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4日——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电话:2596269。
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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