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2023年10月2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生的个人申请和班级测评小组的推荐,进行认真审议,综合比较参评学生本学年综合、智育排名以及学生在班级的贫困生认证情况,决定推荐以下同学参评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电话:2596269。
美术学院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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