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在学生申请、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并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2021级视觉传达设计1班周晓瑄同学作为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电话:2596269,2596081。
美术学院 20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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