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颖 2019-09-02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统一考核,报经学校研究,拟同意录用文学院戴欢欢同志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8日前向学校监察处或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监察处0558-2596611;人事处0558-2596798。
附件:拟聘人员信息一览表
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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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员信息一览表.xlsx
上一条:人事处召开新学期党建工作会议 下一条:关于“2019年暑期高校教师岗前脱产集中培训授课课表”等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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