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颖 2017-07-22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统一考核,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报经学校研究,拟同意录用袁如诗同志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7年7月22日至2017年7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7月2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或监察处反映。
监督电话:监察处0558-2596611;人事处0558-2596259。
附件:拟聘人员
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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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员.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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