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定了《阜阳师范学院2017年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10月12日经过我校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和10月24日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阜阳师范学院2017年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起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监察处反映。
阜阳师范学院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