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师范学院2016年招聘办法和招聘计划》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或者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被取消的,从该岗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专职辅导员原拟聘用人员的第四名已放弃签约,经审核,第七名考生符合录用条件。现拟同意录用张苗玲同志来我校工作,公示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19日。联系电话:0558-2596611(监察处),2596259(人事处)。
应聘单位
| 应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最后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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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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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 辅导员
| 张苗玲
| 女
| 1988-06
| 硕士研究生
| 2016年7月1日
| 安徽师范大学
|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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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