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和安徽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教人函〔2012〕1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可从安徽省巾帼文明岗、安徽省巾帼建功标兵中选择1个奖项进行推荐,名额为1名。
请申请人将相关材料于12月11日上午12时前报送人事处办公室(西湖校区综合楼1105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吕秋颍,联系电话:0558-2596254。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和安徽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教人函〔201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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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