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颍 2013-03-2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安徽省2013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皖教外函〔2013〕33号)文件要求,请认真做好符合选派条件且有意向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申请人的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要按照文件要求确保规范齐全,申报材料于4月6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推荐安徽省2013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皖教外函〔201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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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201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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