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1〕8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才基金项目”申报人员是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在研项目的在职在编教师。同时,申报“人才基金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人才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5.项目申报人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二、申报限额
“人才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我校限报30项以内。
三、项目资助经费
“人才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资助一般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资助一般不超过2万元。学校按省教育厅资助经费1:1予以配套。
四、申报程序
1.按照“人才基金项目”的申报对象、条件以及申报限额,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择优推荐。
2.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填写《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供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从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ahjyrs.ahedu.gov.cn)。
3.学校人事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就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条件的保障等方面进行初审,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五、报送材料
1.项目申报人《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项目申报人相关证件复印件;
3.《2012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各教学单位于6月24日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人的材料集中报送学校人事处(369048617@qq.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2012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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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