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颍 2016-04-19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专家组考核,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报经学校研究,拟同意录用张孔生同志来我校工作,公示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4月26日。联系电话:0558-2596611(监察处),2596259(人事处)。
附:拟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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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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