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7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统一考核,报经学校研究,拟同意录用刘明君(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王效芳(文学院)、孟令军(文学院)3同志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23日前向学校纪委办或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纪委办0558-2596611;人事处0558-2596798。
附件: 拟聘人员信息一览表.xlsx
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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