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4
2021年专职辅导员拟聘人员刘敏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该岗位聘用,根据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拟同意录用冉慧宇同志(排名第十一)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向学校纪委办或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纪委办0558-2596611;人事处0558-2596798。
附件: 2021年专职辅导员递补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x
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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