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90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定了《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阜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阜阳师范大学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和《阜阳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暂行办法》等文件(详见附件),经学校职称评审(推荐)专门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起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办反映。
附件:材料包 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阜阳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暂行办法.doc 阜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doc 阜阳师范大学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doc
阜阳师范大学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