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拟聘人员武伟杰、马鹏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该岗位聘用,符合递补资格人员谢幸福(综合排名第12名)因个人原因承诺放弃递补资格。根据2021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同意录用张亚祺(综合成绩排名第11名)、张宇(综合成绩排名第13名)2位同志来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向学校纪委办或人事处反映。
监督电话:纪委办0558-2596611;人事处0558-2596798。
附件: 2021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递补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x
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