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2012〕1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效益,落实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提案,根据《阜阳师范学院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之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按照项目管理,具体办法按照《阜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字〔2010〕21号)和《阜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0〕22号)等文件的相关条款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2年首次报销科研启动经费时,同时提交《阜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2.科研启动经费按照文件规定的纵向经费管理;
3.科研启动经费报销时须填写《科研启动经费使用去向分类统计表》;
4.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按照校级重点项目管理,硕士科研启动项目按照校级一般项目管理,科研启动经费使用结束之前需办理结项手续。不办理结项手续的要返还学校科研启动经费。
附件:《科研启动经费使用去向分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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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