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4-19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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