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制。为做好2015-2016学年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本学年拟开设辅修专业5个,具体如下表:
2015-2016学年你开设辅修专业一览表
序号 |
辅修专业 |
所属学科 |
辅修学位 |
1 |
历史学 |
历史学 |
历史学学士 |
2 |
生物科学 |
理学生物科学类 |
理学学士 |
3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数学类 |
理学学士 |
4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教育学学士 |
5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心理学类 |
理学学士 |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2014级普通本科生,须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9日—10月10日。
四、报名程序
1.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学习基础,填写《阜阳师范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2.学生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2015年10月13日之前)。
3.教务处会同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和成绩,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确定并公布修读辅修专业录取学生名单。
4.录取学生到财务处完成缴费确认后,辅修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学生具体课程安排。
五、相关说明和要求
1.学生参加辅修学习报名时务请慎重考虑,应仔细阅读相关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凡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因自愿放弃或未能达到相关修读要求停止辅修者,所缴纳的辅修学习费用将不予退还。
2.辅修专业一般采取单独组班形式进行,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寒暑期,各班开课时间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具体通知。
3.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和《阜阳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年度辅修专业的宣传、报名、录取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附件:1.阜阳师范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2.阜阳师范学院主辅修专业收费标准对照表
3.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4.阜阳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