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10月19日下午,我校在F楼202会议室召开化学实验室安全隐患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反馈会暨实验室安全培训会。第三方机构安徽实华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估师,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胚胎发育与生殖调节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环境污染物降解与监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抗衰老中草药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主任王健主持。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皖安〔2016〕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教发厅函〔2016〕51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安监法〔2016〕182号)、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思政〔2016〕29号、40号文件)关于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5〕44号)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8日。
各学院、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填写《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自查表》(可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并于10月24日11:00点之前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1111室),电子版发至sysx@fync.edu.cn.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2.学校抽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并于2016年10月28日到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实地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相关要求
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5〕44号)文件中的第五条规定“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将在年度考核时提交考核组予以研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