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为了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正常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3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41号)要求,经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将对全校科研实验室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和目标
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高等学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全校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通过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健全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检查范围: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实验室。
2.检查重点:实验室安全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物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具体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其中校级层面的检查指标由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填报。
三、自查自纠阶段
1.各单位进行安全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科研实验室要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发布档案,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2.
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见附件2)
3.
请各单位于2019年5月7日11:00时前将自查自纠报告(纸质和电子版)提交实验实训管理中心汇总;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地点:正行楼1111办公室,邮箱:sysx@fync.edu.cn
四、学校现场检查
学校将从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研处、保卫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中抽调校级实验室安全技术小组成员到各单位科研实验室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将如实记录并及时通报。检查时间:2019年5月9-10日。
现场检查后,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将专题研究隐患整改问题,并督促尽快整改到位。
五、上级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现场抽查(2019年6—8月),现场抽查具体时间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被检查高等学校,检查时间1天。具体抽查的实验室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学校应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学校根据现场检查出具的书面整改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形成现场检查整改报告,按时报送主管单位。
六、整改落实
整改落实上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阶段为2019年9月,并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上报。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由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问责建议,报学校研究。
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