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5〕44号)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除)情况,重点督查2015年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安全。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2日。
各学院、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并于5月3日上午11:00点之前将《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1111室),电子版发至sysx@fync.edu.cn.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2.学校抽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并于2016年5月6日到学院和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进行实地抽查。
3.相关要求
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5〕44号)文件中的第五条规定“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将在年度考核时提交考核组予以研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