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7〕126号)、《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5〕44号)、《关于开展2017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通知》(校实验实训〔201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暨2017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重点检查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
三、检查时间
1.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15日。
各学院(含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并于10月16日9:00点之前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111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sysx@fync.edu.cn.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2.学校抽查:2017年10月17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组,依次到学院实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普查所有科研实验室。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彻底、深入地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