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84号)、《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7〕75号)、《关于开展2018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通知》(校实验实训〔20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暨2018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重点检查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
三、检查时间
1.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18日。
各学院(含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填写《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于10月19日11:00点之前提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正行楼1111室),电子版发送至sysx@fync.edu.cn.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2.学校抽查:2018年10月23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两个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分别到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环境污染物降解与监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环境激素与生殖发育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胚胎发育与生殖调节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抗衰老中草药安徽省工程技术中心、区域物流规划与现代物流工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
四、工作要求
学校检查期间,被检查学院、科研平台要打开所有实验室门,检查组将全方位、无遗漏检查所有实验室,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点进行拍照记录。各学院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