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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9 17:05:58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教学司〔2023〕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号)、《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

1.坚持科学选拔,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投质量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二、组织机构

1.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

2)负责成立复试专家小组,监督并指导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本学院的复试自命题、专业课笔试、阅卷等工作,做好学院复试命题和入学考试涉密工作人员保密责任工作。

4)负责确定本学院考生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组织本学院考生综合素质能力工作。

5)负责审核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对本学院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7)负责本学院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2.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专家组

三、复试程序及要求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150%。

2.资格审查。研究生工作(处)外国语学院党委领导下,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生材料。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阅读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了解复试安排和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学校相关通知,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学校复试须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复试安排和要求。

4.复试方式

1)面试开始前,由研究生秘书确认面试人员身份信息(身份证、准考证)准确无误,签到备案。宣布面试纪律,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开始后,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场接受面试,复试小组秘书做好记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笔试及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并保存。

5.复试管理

1)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校验,严防复试替考

2)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4若发现考生作弊、考题泄露等违规行为,学院立刻保存现场证据,向研招办报告。对在复试过程有违规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四、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面试。

1.专业测试:英语写作(笔试6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笔试现场作答,限时60分钟。

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专业测试时间2023年331日(周五)14:30-15:30

考试地点:阜阳师范大学景行楼401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面试 (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综合面试时间2023年331日16:00开始至202341日。

面试地点:阜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会议室(景行楼816)。

五、复试成绩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算确定复试成绩,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复试成绩汇总表》,学院按照考生复试后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明确拟录取意见,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处。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目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专业测试×40%+综合面试×60%

六、监督复议

1.严肃招生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招生复试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 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各个环节由学校监察处、研究生处监督,保证公平公正。复试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外国语学院复试全过程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督查举报电话:0558-259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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