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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10:50:16  浏览次数:

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种类型的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数量

各班级申报数不少于2项。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

1)申报对象为我校2021级、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申请人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且有充足的时间、精力保证参与。项目适度向拔尖创新、卓越应用实验班学生倾斜。

2)已立项的省级、国家级不得重复申报,也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由其他学生重复申报。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含主持)一个项目。

2.指导教师

1)我校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内聘),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指导一个项目(以往指导该类项目结题等次获得“优秀”的老师,可增加指导1项)。

2)对于以往指导该类项目结项等次为“优秀”的老师优先推荐申报;对于指导该类项目出现过撤项的老师,将视情况予以限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体系。

3)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必须聘有企业指导教师。

四、申报方式

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织团队申报,可以是本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学生组合。每个申报团队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

五、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以批准立项时间为起点计算)。已立项的项目到主持人毕业时未完成结题的,将作撤项处理。

六、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自主联系指导教师,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在教师指导下完善申请书。

2. 纸质版申请书经指导教师签字推荐后,以辅导员所带班级为单位,在525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交送至景行楼815室阮榕榕老师,电子版发送至50286047@qq.com(邮件注明辅导员所带班级)。学院组织专家对各系部推荐报送的项目进行网上评审,确定推荐申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学校。

3.电子版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推荐(签字页拍照或扫描合并入申报书),由学生项目负责人(学生本人)于530下午15:00之前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项目云服务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71)(首次使用请注册)。

七、表彰与奖励

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后,验收合格及以上者,按照学校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学籍管理办法给予项目组成员素质教育考核(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奖励。对于取得一定成果基础,符合推荐条件的项目,学院将优先支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等更具影响力的赛事,争取产出更多高水平创新创业成果。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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