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校共青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2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校青﹝2018﹞8号)相关精神,为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我院及时召开全体辅导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班团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确保操作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最后经团支部推荐、团员大会投票、学院党委审核,现确定黄灿等77名同学为我院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3月31日上午12:00之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院办公室辛敏老师反映,电话:2596243。
特此公示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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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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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教与电气专业学生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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