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校学〔2020〕34号)精神,按照阜阳师范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评选,现确定刘景等16名同学为我院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推荐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11月27日下午3:00之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陈宏建老师反映,电话:2596243。
上一条: 关于拟接收黄振宁等8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下一条: 关于确定卞程松等24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 关闭】
地址:中国·安徽·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 邮编:236037 Copyright©2019 阜阳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