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校学生处《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部分指标转评工作的通知》(校学〔2021〕1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院2020级应用物理一班陈景宽因本学期应征入伍,其本学期不再具备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需学院按照《阜阳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进行国家助学金指标的转评。我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班级评选、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实名票决,确定2018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一班黄超为本学期国家助学金部分指标转评推荐候选人。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电话:0558-2596243。
特此公示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