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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 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小组民主评议,经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3日—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9日下午6点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联系人:吴慧梓,联系电话:0558-2596243,办公地点:躬行楼C30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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