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师范大学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实施办法》(校学〔2020〕9号)、《关于做好2022级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学〔2022〕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我院积极开展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工作,在各班推荐基础上,经2022年11月2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确定王昊东等107名同学为我院2022——2023学年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受助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日-11月8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反映。
联系人:陶清 电话:2596683。
纪检委员:张传智 电话:1535766880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