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召富,男,河南信阳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逻辑学)博士,现为阜阳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研究兴趣为论证理论、批判性思维、逻辑哲学、逻辑应用(法律逻辑、语言逻辑)、思维与决策、科学哲学等。近年来,在《自然辩证法研究》、《河南社会科学》、《新亚论丛》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承担《写作》、《自然科学专题》等课程的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