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广大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的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工会经研究,现制定《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工会关于教职工参加文体活动的补贴办法》:
1、参加大球比赛活动的(如篮球、足球、排球赛等),每人补助100元,或集体购买价格为100元左右的参赛物品;
2、参加综合体育比赛活动的(如校运动会等),每人每参加一项补助50元;
3、参加小球比赛活动的(如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赛等),每人每项补助50元;
4、参加棋类比赛的每人补助50元;
5、参加歌咏、舞蹈比赛的每人补助100元;
6、每项赛事报名不参赛的,不予补助;参赛超过赛程一半的,给予全额补助;参赛未过赛程一半的,给予半额补助。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工会
200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