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不断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关于学科专业分类建设的指导意见》(校政〔2016〕39号),决定启动实施品牌专业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标分配
2016年度遴选院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15项,原则上,每学院一项;在各学院推荐申报的院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择优遴选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3项。
二、项目论证
1.规划专业整体发展。学院根据专业建设现状,按照《阜阳师范学院关于学科专业分类建设的指导意见》(校政〔2016〕39号)要求,明确专业归类,统筹谋划“十三五”专业发展;凝练专业优势与特色,明确重点建设专业,作为学院品牌项目申报,发挥在专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2.编制核心发展指标。学院依据各类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指标要求,填报《阜阳师范学院品牌专业计划申报书》(附件2)《阜阳师范学院品牌专业申报基本数据表》(附件3),明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分年度科学编制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各项考核指标均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
三、实施保障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资源分类支持、按需支持、精准支持、优先支持为保障,加强部门横向协同,统筹项目安排,协调资源配置,形成整体合力,推动项目有效实施。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2016年8月22日前将项目书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学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西湖校区综合楼1025室)。联系人:朱清霞,电话:2596221。
附件:1.阜阳师范学院品牌专业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2.阜阳师范学院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3.阜阳师范学院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基本数据
阜阳师范学院
2016年7月22日
附件1:品牌专业建设五年计划.doc
附件2:阜阳师范学院品牌专业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3:阜阳师范学院品牌专业申报基本数据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