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6-2017(1)学期2016级新生(普本)教学计划已经确定并导入教务系统,现就新生排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编排时间
(1) 9月13号之前各教学单位报送2016级开课呈报表;
(2) 9月18号之前编排2016级Ⅰ类公共课和Ⅱ类基础课课表;
(3) 9月22号之前各学院编排2016级专业课课表;
(4) 9月23日、24日课表微调、选课处理;
(5) 9月26日新生正式上课。
2、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阜阳师范学院课程表编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字[2015]100号)及各教学单位呈报并审核通过的开课呈报表排课;
(2)满教学周数(15周)的课程统一设置为5-19周,否则按实际教学安排设置教学起止周,要求在课表中能准确体现;
(3)双休日原则上不安排课程;
(4)选择上课地点时,应根据上课班级人数选择相应容量的教室,确保资源有效使用;
(5)Ⅰ类公共课由选课(考试)中心编排,Ⅱ类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由教学承担单位编排;
(6)专业课程排课前应先查阅班级课表,妥善编排专业课课表。编排完成后,应及时审核校对本学院的课表,包括班级课表、教师课表及教室课表,确保课程表科学合理。
3、课表印制发放
(1)9月26日前,各教学单位务必将班级课表、教师课表印制、发放,正式通知到位,确保新生教学运行;
(2)课表打印前,应先刷新课表,再打印发放。
另外,应仔细查阅各行政班级课表中各时段课程信息是否能够完整显示和打印,若信息不全,则将该时段选中后调小字号后打印,确保学生课表显示完整。
(3)技术及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选课(考试)中心。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