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8〕41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学术规范与诚信教育,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教〔2015〕114号)和《阜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校教〔2013〕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测、答辩和总结评优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2018届毕业论文前期工作总体安排参见《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校教〔2017〕62号)文件要求。
2.毕业论文抽检(5月11日前)。本年度继续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随机检测,学号尾号为“04”、“18”、“35”的毕业生作为抽检对象。若学号空缺,则顺延至非空缺学号。
需提交材料:拟检测论文电子稿和《毕业论文(设计)送检论文信息一览表》电子稿。
3.答辩、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推荐(5月18日前,可安排在抽检之前)。各学院在论文定稿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院级同行评阅和论文答辩(含二次答辩),将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设计答辩安排日程表》于答辩前3天以上提交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应在全面审核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基础上,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综合评议,按不高于2018届毕业生人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对推优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需提交材料:《毕业论文(设计)设计答辩安排日程表》电子稿、拟推优论文电子稿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电子稿。
4.成绩录入与总结(5月31日前)。各学院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系统,汇总梳理相关数据,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大表》。同时,应认真总结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系统梳理工作经验,全面分析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今后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整改措施,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档案材料》的要求进行档案整理和归档。
需提交材料:《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大表》电子版。
5.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优(6月2日前)。在评选优秀论文的基础上,学校将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学校认定的优秀论文,其指导教师将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先进单位评选继续采取学院自荐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荐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档案材料》,于6月2日之前提交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测结果、校级优秀论文推荐与获奖、各类档案材料整理与提交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毕业论文(设计)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需提交材料:自荐报告纸质版、《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档案材料》纸质装订版及其他特色申报材料。
二、相关说明
1.抽检的论文(含推优论文)需提交电子版(DOC或DOCX格式),包含题目、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几部分,论文均以“学号+姓名”样式命名。
2.文字重复率为去除规范引用之后的重复率,理工科论文中引用的规范化程序等应放在附录中。按照审核评估的要求,文字重复率超过30%的论文将严格执行毕业论文(设计)作假处理有关条款。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档案材料》及文件中提到的各类表格模板可在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目检索下载。
4.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综合楼1023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材料报送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将作为毕业论文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联系人:李澜、张文婷,联系电话2596251。
教 务 处
2018年4月17日